中新社成都11月20日電 中共四川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19日至20日在成都舉行,會議提到八個“務必從嚴”,以全面推進從嚴治黨,並表示拉幫結夥的幹部堅決不用。
  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省的決定》和《中共四川省委關於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的決定》。全會通報了中央對四川省原政協主席李崇禧的處理決定,追認了此前中共四川省委常委會給予原雅安市委書記徐孟加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
  全會20日發佈的公報指出,四川要強調八個“務必從嚴”:思想教育務必從嚴、幹部選用務必從嚴、管理監督務必從嚴、懲治腐敗務必從嚴、改變作風務必從嚴、制度治黨務必從嚴、紀律約束務必從嚴、落實責任務必從嚴,以全面推進從嚴治黨。
  四川要求“幹部選用”務必從嚴,著力形成正確的導向和風氣。要堅持重品行、重實幹、重公認,建立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嚴格幹部選用問題責任倒查和追究,真正把好幹部選出來、用起來。選人用人必須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凡是政治上不過硬、廉政上不過關、作風上仍然我行我素、熱衷搞人身依附、拉幫結夥、為官不為的幹部堅決不用。
  四川要求“懲治腐敗”務必從嚴,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凡是一個地區和部門連續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出現系統性、區域性腐敗問題,對腐敗案件遮掩姑息致使腐敗蔓延勢頭得不到有效遏制的,要嚴格追究領導責任。
  “治蜀興川重在厲行法治”,中共四川省委書記王東明多次強調,要加快法治四川建設,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夯實治蜀興川的法治根基,切實把治蜀興川各項事業納入法治化軌道。該省此前已出台《四川省依法治省綱要》。
  當天結束的全會再次對“依法治省”作出部署,要求領導幹部必須自覺遵守憲法法律,決不允許任何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堅決反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完)  (原標題:四川強調八個“務必從嚴” 拉幫結夥幹部堅決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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