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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9月19日訊 記者蔣皓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在介入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燒事故調查中,已依法以涉嫌玩忽職守犯罪對11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4年7月19日凌晨2點57分,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1309公里處隆回往洞口方向,一輛違法裝載乙醇的廂式小貨車與一輛大客車發生追尾後燃燒,造成1輛大客車、3輛貨車、1輛小客車燃燒,43人死亡、多人受傷。
  事故發生後,最高檢直接介入調查,成立了由最高檢和湖南省、福建省三級檢察機關幹警組成的檢察調查專案組。檢察機關經調查發現,在滬昆高速“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燒事故中,安全生產監管、高速交警、道路運輸管理、公安車輛管理、質量技術監管等部門相關責任人存在失職瀆職問題。截至目前,檢察機關已以涉嫌玩忽職守犯罪依法對湖南省長沙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柳鐵進、湖南省高速交警支隊邵懷大隊隆回中隊中隊長陳剛、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運輸管理所運政股負責人陳建武、湖南省長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產品質量監督處處長朱楚才等11人立案偵查。
  (原標題:11人涉嫌玩忽職守犯罪被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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