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通訊員王紅花報道)近日,由新疆福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馬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福海縣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80000元。判處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房屋貸款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75000元。
  此兩起案件系該院在開展危害民生專項監督活動中摸排走訪發現,遂督促督促縣草原監理室內設計所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之後由該院審查並提起公訴。
  被告人王某,男,漢族巴里島,32歲,初中文化,農民。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被告人王某在未取得合法手續情況下,擅自開墾某村479.2畝草場並造成毀壞。經鑒定,非法開墾地為五等四級草場。
  被告人馬某,男,漢族,39歲,初中信用貸款文化,農民。2012年11月間,被告人馬某在未取得合法手續情況下,擅自開墾某4村50畝草場並造成毀壞。經鑒定,非法開墾地為五等四級草場。
  兩名被告人在未取得合法手續情況下,擅自開墾草場並造成毀壞。兩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草原資源刑事案件microSD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條第(一)、(二)項規定,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鑒於二人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最終法院一審對兩名被告人處以緩刑。
  眾所周知,福海縣地域遼闊,充沛的水源,有數以萬計可開發利用的耕地草場。近年來,隨著土地的不斷升值,一些開發商看準了開發土地草場帶來的豐厚利潤,在沒有任何審批證件的情況下,大肆開墾土地草場,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筆者提醒廣大群眾:開拓創業的進取精神誠然可貴,但應以遵紀守法為前提,“保護生態環境、人人有責”,切不可圖一時利益,而最終既觸犯刑法又被後人所不齒。  (原標題:福海縣檢察院依法審理非法開地案 觸犯刑法獨自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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